一、概述 以自然人或者法人直接向日本特许厅提出申请。允许多类申请,商品分类实行尼斯协定。 日本《商标法》规定,下述商标因设计没有特点,而不予注册: (1)用商品本身名称表示的商标。 (2)与“惯用商标”相同或类似的商标。比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