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大连6月15日电 (记者 刘长忠)面对严峻的商标域名抢注及侵权挑战,中央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中央编办)电子政务中心副主任宋庆15日在大连表示,为更好地实现商标网络权益保护,完善实体商标和网络域名的双重保护体系,建立全球商标域名保护机制迫在眉睫
根据担保法及有关法律的规定,商标专用权出质后,商标专用权人不得转让或许可他人使用,但经出质人与质权人协商同意的可以转让或者许可。出质人所得的转让费、许可费应当向质权人提前清偿所担保的债权或者向与质权人约定的第三人提存。 出质人未经质权人同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