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口可乐公司欲将旗下的芬达汽水瓶注册成立体商标,遭到我国商标评审委员会驳回。可口可乐公司对国家商标评审委员会提起诉讼。昨天,记者从北京市一中院获悉,该院驳回了可口可乐公司的诉求。 据了解,我国商标局认为,该申请商标为盛装饮料常用容器,用作商标缺乏显著
法制网北京2月28日讯 记者姚芃 倍受关注的“国内立体商标争议第一案”“方型瓶”立体商标争议案,在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判决撤销国家工商总局商标评审委员会作出的维持雀巢公司立体商标注册的争议裁定书之后,
立体商标,是指以立体标志、产品的外形或产品实体包装的立体形象呈现的商标。这是一种三维立体结构的商标。最为著名的带有流线型弧度的美国可口可乐饮料瓶形状就是一种立体商标。2001年10月27日,中国商标法第二次修改,首次明确将三维标志或立体商标纳入商标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