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撤三申请需要审查时间约9-12个月才能完成。
众所周知,越来越多的商标被申请撤销三年未使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四十九条规定,注册商标没有正当理由连续三年不使用的,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可以向商标局申请撤销该注册商标。
商标撤三有两种类型,一是防御型撤三是指商标被他人申请撤三,可以选择撤三答辩,维护自身利益;二是进攻型撤三是指打击他人恶意占有商标资源的直接手段,可扫清自己商标注册的障碍,避免商标资源浪费。
两种商标撤三类型递交申请的时间为:
1.商标申请被驳回前递交(防御型撤三)
若在后商标与在先商标基本相同或者极其近似,通过商标检索已经可以确认这枚在先商标必然要被引证出来,则提出在后商标注册申请被驳回前进行撤三申请,以便在商标局实质审查“在后商标”前撤销“在先商标”的注册,保证“在后商标”的注册。
2.商标申请被驳回后递交(进攻型撤三)
若在后商标已经被商标局引证在先商标予以驳回,在后商标申请人可对引证商标提出撤销三申请,同时向商标评审委员会递交驳回复审申请(商评委,周期一年半左右)并请求商评委等待商标局就撤销案件的审理结果;
在办理商标撤三申请需要多长时间,大概要多久呢?
商标撤三审查时间约9-12个月完成。
一旦商标被撤三后,商标要多久才能再注册?
新商标法第五十条规定,“注册商标被撤销、被宣告无效或者期满不再续展的,自撤销、宣告无效或者注销之日起一年内,商标局对与该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注册申请,不予核准。”
商标被撤销通常是由两个原因造成的,一种是注册的时候使用了违法的标识,一种是使用不当。
商标注销是指商标局根据商标注册人本人,或者他人的申请,将注册商标注销或者部分注销的法律程序。
通常而言,商标无效是指已经注册的商标,违反商标法第十条、第十一条、第十二条规定的,或者是以欺骗手段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注册的,由商标局宣告该注册商标无效;其他单位或者个人可以请求商标评审委员会宣告该注册商标无效的制度。
驰名商标受到不同于普通商标的格外法律保护,势必就导致它的认定程序非常严格,到底认定驰名商标的条件有哪些呢?驰名商标和普通商标相比,优势在什么地方呢?相关法律对驰名商标的规定是怎样的?
商标的使用既可以是商标所有人的自行使用,也可以是商标所有人以外的第三人的被许可使用。
商标使用许可类型:普通许可、排他许可、独占许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