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充分发挥商标在促进经济发展中的作用,推进商标战略深入实施,根据山东省工商局通知要求,我局决定组织开展2014年度山东省著名商标推荐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告如下:一、申报条件《山东省著名商标认定和保护办法》第六条规定:著名商标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